雅安中院五項措施落實《關于在審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實施細則(試行)
發布時間:2011-12-07 16:04:48 點擊量: 3154
一是要求全市法院在機關顯著位置張貼《關于在審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實施細則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,加強學習、提示,時刻警醒;二是要求全市法院立案信訪部門嚴格按照《實施細則》關于設立“涉案材料轉遞處”及“涉案材料轉遞箱”的要求,對遞交的涉案材料認真分類、登記,并按《實施細則》要求的程序處理;三是要求各業務庭室嚴格督促法院相關人員填寫《法院工作人員及退休人員過問案件登記表》,并嚴格依程序聽取意見反映;四是要求全市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及廉政監察員認真履職盡責,加強對執行《實施細則》的監督檢查;五是要求全市法院認真執行《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》等相關紀律規定,嚴格對違反《實施細則》的行為進行懲處。